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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海: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
发布时间:2022-06-18 15:28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

杨景海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在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提出和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也为我们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检察机关是重要的政法力量,是法治中国的建设者、推动者、践行者、捍卫者,必须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丢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优势。特别是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也是政法事业、检察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

第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就要在思想上坚定追随,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一切伟大的实践,都需要科学思想的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在理论上保持清醒,始终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思想旗帜,来指引、推动我们的工作,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山西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作为加强新时代全省检察工作的总抓手和长远之策。建立了“学思践悟、三个融入”学习实践交流机制,开展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交流会,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履职。同时,我们开展全员政治轮训,并通过知识竞赛、思想交流会、观摩交流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二,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就要在制度上加强设计,保障党的绝对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深化,完成了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但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就必须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发力,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山西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制定《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规定》,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5个清单,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具体化、实践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建立与驻院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会前审核机制,充分发挥了集体领导作用。还有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等方面的制度机制,都进行了修订完善,真正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全省检察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第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就要在行动上时刻紧跟,坚决贯彻党的意图。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健全落实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最高检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省检察院党组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谋划、部署、推进全省检察工作,对照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山西检察机关提出的“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这个目标要求,对照山西“十四五”规划和省委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山西检察“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构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体系”,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部署开展系统内政治督察,对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省院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坚持每周召开例会研判调度工作,每两月召开业务数据分析会查漏补缺,每季度召开院务会全面梳理工作,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基层院工作机制,坚决把上级决策蓝图变为具体的检察实践。

二、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具有的鲜明政治属性和人民至上的价值宗旨,充分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干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维护好公平正义,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让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也是检察机关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好的硬任务。山西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全省稳定大局,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积极参与打击涉枪涉爆类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具体实践中,我们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还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受到了最高检、省委的充分肯定。比如,扫黑除恶工作方面,创新推行“三个三”工作机制,即:“三个全覆盖”(捕诉一体、提前介入、督导督办全覆盖)“严把三关”(案件定性关、退回补充侦查审批关、不捕不诉关,做到“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凑数)“三个深挖”(深挖“保护伞”、深挖漏罪漏犯漏财、深挖犯罪根源),对省、市院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机制,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00%。再比如,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利用检察“三远一网”助力各级司法机关远程办案、保障律师会见,以此确保检察办案不停摆、不耽搁。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当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作为检察机关,就要起而行之,坚决向不法行为亮剑,维护好公平正义。对山西检察机关来讲,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救助、舌尖上的安全、脚底下的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等,都是我们依法履职、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内容。我们在扎实履职的同时,也在不断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的检察为民新途径。比如,我们紧紧围绕推进实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部署开展赡养类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大力推动将赡养类检察公益诉讼纳入《山西省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为全省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防止返贫、增进民生福祉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群众的事最不能拖,必须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站在群众的立场,倾听群众的心声,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对此,山西检察机关升级了“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建立了信访联络员和检察官首办责任制。2019年以来,全部信访均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7日3个月”要求,在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上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今年即将召开党的二十大,我们把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任务,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以及“双带班、双值班”制度,建立领导干部主要办理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推动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做得更深更实。

三、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检察机关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特别是2021年,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的历史性时刻,党中央以“中共中央文件”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了更重的责任。山西省委书记林武同志高度重视,对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并经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审议通过了《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好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各级党委承担主体责任,但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冲锋在前、深化落实,全力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以强有力的检察履职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必须持续更新理念,更好地服务保障转型发展大局。就是要处理好依法办事和服务大局的关系,适应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性变化,更好发挥法治在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等方面的重要功能,完善加强产权保护、维护契约自由、促进公平竞争、鼓励诚实守信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山西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为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具体工作中,我们针对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容易引发集体访等情况,一方面尽最大努力挽回群众损失,另一方面采取领导靠前指挥、强化释法说理、开展情绪疏导、加强人文关怀等措施,以司法理性平和的“宽大胸怀”包容群众情急之下的“偶尔任性”。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企业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积极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努力为民营企业卸下诉讼包袱,确保轻装上阵、安心经营。全面做实涉案企业合规工作,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使涉案企业真正做到合法规范经营。积极服务创新驱动战略,组建知识产权专门办案组织,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办案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第二,必须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地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质效。就是要把握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性特点和要求,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改革治“痛点”攻“难点”梳“堵点”,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山西检察机关紧紧盯住落实司法责任制度这个“牛鼻子”,修订完善检察权力清单、案件清单、领导干部办案清单,研究制定责令退出员额办法,积极构建权责明确、协作紧密、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业务管理体系,部署开展 “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行常态化业务分析机制,不断压紧压实司法责任。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积极反思司法办案监督制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工作机制上进行改革创新,建成并试运行“12309”山西智慧检察服务监督中心,将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活动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实行统一指挥、管理和监督,并开通“12309”检察为民服务一号通,对群众涉检诉求实现全省统一受理、分流和监督办理,全面提升了服务群众的质效,有效促进了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和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必须践行公平正义,更好地担当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要求。就是要对标对照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不断提高公正执法司法水平,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行动中。山西检察机关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根本价值追求,致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做到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出亮点,不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水平。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将提前介入、“两项监督”、捕前分流、简案快办等工作,纳入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这个前沿阵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同比上升明显,推动刑事案件从“办得了”到“办得好”。深化“案-件比”质效评价体系建设,“案-件比”由最高位的1.618降到1.05,走在全国前列。民事诉讼监督方面,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工作机制,以交通事故理赔、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等领域为重点,坚决惩治“假官司”。在基层院探索开展设立驻法院支持起诉岗试点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院民事检察案源不足、信息不畅、手段不足、监督不力等问题。行政诉讼监督方面,深入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专项工作,把严格司法与柔性司法结合起来,综合采取监督纠正、促进和解、调查核实、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使司法办案过程成为化解矛盾的过程。针对重大、疑难、复杂和当事人矛盾冲突的监督案件,通过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方式,让诉讼当事人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公益诉讼监督方面,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积极将新领域案件范围纳入地方法律体系,为新领域办案提供法律依据。制定印发《关于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办理范围已全部覆盖7个新领域,消灭了办案空白,并形成一批典型案例。2022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共立案5593件,一批典型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深学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打造一支高素质法治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实施的关键在人。法治人才培养不上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由谁推进、如何保障的问题,强调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检察机关必须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四化”建设为方向,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第一,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打牢思想根基。只有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判断正确方向,才能在名利权情面前经受困难考验,才能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顶得上。山西检察机关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实施意见》,健全检委会学习制度,制定集体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四大活动”,忠诚纯洁可靠的思想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积极投身党史学习教育,各级检察长和班子成员走上讲台讲“四史”,引导广大干警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在回顾和展望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围绕政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开展全员政治轮训,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

第二,必须加强专业能力训练,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只有不断提高专业素养、专业水平和专业履职能力,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案件,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才能从容不迫、更好地履职尽责。山西检察机关坚持业务强检,结合最高检《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检察人员通用素能应知应会手册》相关内容和省院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专业能力标准》,建立干部个人能力提升档案,实现对干部个人能力提升痕迹化管理。建立各级检察委员会指导性案例学习应用制度,发挥指导性案例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统一司法办案尺度。推行检察官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制度,带动大培训、大练兵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专业能力专业水平。加大检察干警挂职学习交流力度,组织千余名干警到脱贫攻坚、援藏援疆、信访一线、基层岗位锻炼成长。

第三,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落实落细“两个责任”。只有坚持严字当头,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之以恒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才能确保政法队伍忠诚可靠、纯洁廉洁。省检察院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创建清廉机关作为从严管党治检、加强队伍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及时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把惩治腐败、防范风险、推动整改、促进改革、优化管理、严肃教育贯通融合,统筹推进。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任和民主评议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健全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和领导干部廉洁档案机制,组建检察官管理处,设立省检察官惩戒工作办公室,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制度、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召开薄弱基层院视频调研会,院领导带头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切实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提升基层院整体建设水平。

【作者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