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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校(院)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发布时间:2021-11-08 15:53

近日,省校(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成为全国首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校(院)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科学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创建工作具体化、精细化、长效化,确保各部门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在推动机关厉行节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节约型机关”称号的获得,是校(院)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成果,是校(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校(院)将继续强化全员节约意识,加强节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节能管理效能,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加快实现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作出更大贡献。   (杨雅乔)